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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6日,深圳房地产主管部门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发布一份文件,文件显示,深圳拟再出楼市调控新政,对法人和个人买房作出新限制。
文件指出,虽然上半年深圳楼市调控效果显著,但是仍然存在“房价倒挂”“企业购房”
“离婚买房”等投机炒房现象,因此作出如下建议:
一、限制法人单位购房
暂停企事业范围、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在深圳买卖新建商品房(包括商品住房预售和现售)。
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已购买的商品住房,自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书之日起5年内禁止转让。
这条建议是由于市场存在手握大量资金的买家通过注册多家公司参与摇号,挤压真正的买房需求的现象,为了防止这类购房者炒热市场,禁止法人单位购房是必要的。
二、限制个人住房买卖
居民个人购买的商品住房(不含安居型商品房),自取得不动产权登记证书之日起3年内禁止转让。
文件指出,2017年深圳市不动产权证书两次转移间隔时间不满3年的商品住房面积占全年二手住房销售面积的46.2%,说明市场炒作现象不绝,加强个人购买商品买卖有利于抑制区域内的投机行为。
三、商务公寓交易限制
个人、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购买的商务公寓(含赠予),自取得不动产权登记证书之日起5年内禁止转让。
由于此前深圳商务公寓未限购,导致市场资金向公寓市场转移,有不少外地资金流入深圳公寓市场,出台该政策,是为了抑制商务公寓的投资投机行为,并增加租赁住房供应。
四、离婚贷款政策
对有房贷记录且离婚2年以内申请住房贷款的,各商业银行金融机构按第2套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对有房贷记录且离婚2年以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第2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此举则是为了避免购房家庭通过离婚手段享受首套住房贷款政策。
此外,房地产主管部门还将加强对公证摇号、按序选房的监管,加强对恶意炒房、虚假信息等违规违法、扰乱楼市秩序行为的整顿。
可以看出,如果上述政策正式出台,深圳的楼市调控更加深严,但是从这么多年的经验来看,房价一向是越限越高的,该政策是否真能够抑制深圳的房价,还有待时间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