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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区政府征求《佛山市南海区房券实施管理暂行办法》意见

来源:吉屋   发布时间:2024-01-10 10:04:31

南海区政府公开征求对《佛山市南海区房券实施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近日,南海区政府网站发布了一则公告,公开征求对《佛山市南海区房券实施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的意见。该暂行办法旨在规范房券的发放和兑现,以确保产业用地集聚提升和基础设施建设的顺利进行,并保障村(居)集体经济组织的权益。

房券的定义和发放情况

根据公告所述,房券是一种权利凭证,其发放主要包括以下四种情况。首先,对于腾退地块属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或国有划拨留用地,并且地上物业已依法登记的情况,将发放房券。其次,对于腾退地块属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或国有划拨留用地,尽管地上物业未经依法登记,但用地手续完善或土地已依法登记的情况,同样可以发放房券。第三种情况是,对于腾退地块属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或国有划拨留用地,且无地上物业且现状非农用地,但用地手续完善或土地已依法登记的情况,同样可以发放房券。最后,对于需要征收集体土地并落实留用地安置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也将发放房券。

房券的兑现方式和补交差价规定

根据暂行办法规定,房券的兑现方式包括兑现产业保障房或过渡期租金收益。然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征收集体土地发放的房券不适用过渡期租金收益。此外,村(居)集体经济组织或实施主体在选定意向产业保障房时应遵循“面积近似”的原则。如果意向产业保障房总面积超过房券兑现面积,可以按照面积差额补交差价,以兑现更大面积的产业保障房。相反,如果意向产业保障房总面积低于房券兑现面积,可以向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领差价。

两券不叠加发放,确保公平合理

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同一地块进行土地复垦时,同时产生的地券和房券不会叠加发放,以确保公平和合理。这一规定的出台,有助于避免资源的浪费和滥用,保障房券的有效使用。此外,该暂行办法还要求房券发放时应考虑村(居)集体经济组织的实际情况,尽量满足其需求,以促进产业用地集聚提升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总而言之,南海区政府公开征求对《佛山市南海区房券实施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旨在规范房券的发放和兑现。该暂行办法明确了房券的定义和发放情况,并规定了房券的兑现方式和补交差价规定。同时,规定了两券不叠加发放的原则,确保公平和合理。这一举措对于推动产业用地集聚提升和基础设施建设具有积极意义,有助于保障村(居)集体经济组织的权益,促进区域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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