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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拟修订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办法,明确监管范围和类型

来源:吉屋   2024-10-10 09: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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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办法修订意见稿公布

根据最近公布的《佛山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对2020年出台的《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办法》进行修订,以明确存量房交易资金的监管范围和类型。该办法适用于佛山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房屋买卖交易的资金监管。

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的具体操作方式

根据意见稿,市房产交易管理机构与监管银行将签订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金融服务协议,并开设监管账户。监管银行在监管账户主账户下为买卖双方设立子账户,子账户中的资金属于交易当事人所有,专户专储、专款专用。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业务包括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按揭付款等方式支付房款的监管服务。市房产交易管理机构实施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应当开设专用账户,按宗单独核算交易资金。

明确不纳入监管范围的类型

意见稿还明确了一些类型的存量房交易资金不纳入监管范围,包括依据生效法律文书转让的房屋、征收补偿房屋、属于国有资产挂牌交易的房屋以及司法拍卖、出资入股、继承、赠予、产权置换等无需网签存量房买卖合同的房屋转移登记类型。此外,存量房交易经买卖双方共同申请,可以放弃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

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办法的意义

通过修订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办法,佛山市为存量房交易提供了更加规范和便利的监管服务。这将有助于提高存量房交易的透明度和安全性,保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佛山市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佛山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为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提供了明确的规定和操作方式。这将为佛山市的存量房交易提供更加规范和便利的监管服务,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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