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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推进“百千万工程”取得初步成效

来源:吉屋   2024-08-04 10: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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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通知,征集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项目,以满足群众多样化住房需求,推进构建“保障+市场”住房供应体系。征集范围为佛山市五区内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项目,征集期限为2024年8月31日。

收购房源要求

拟收购的已建成存量商品房项目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用于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单套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不超过120平方米,以100平方米以下户型为主;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以单套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项目必须已完成竣工验收备案,手续齐全,符合办理商品房首次登记条件。若涉及抵押合同转让,需经抵押权人同意。项目涉及债权债务关系必须清晰。

参与征集需提交资料

房地产企业有意参与征集需提交以下资料: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材料;参与征集已建成存量商品房信息表;企业资产负债和法律关系情况说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所有资料需加盖企业公章。

有意参与征集的房地产企业可通过电子邮件、邮寄或现场送达资料。征集工作咨询内容严格稳定进行。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希望通过征集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项目,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供应,满足群众住房需求,实现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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